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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变更公告
2021年03月05日 

 

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CTM-CG-2021-0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226

四、变更内容:

原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

现变更为:邹城市峄山乡村振兴示范区下山村河道治理暨土地整治工程

原开标时间:202139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2131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挖沟槽土方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为553483.13元(详见采购控制价组成)。”

现变更为:“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挖沟槽土方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为425521.37元(详见采购控制价组成)。”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21条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控制价)为553483.13元。采用公开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各磋商响应方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其初次报价;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

现变更为:“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21条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控制价)为425521.37元。采用公开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方式;各磋商响应方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其初次报价;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方须知及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6采购预算为553483.13元。”

现变更为:“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及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6采购预算为425521.37元。”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预算为553483.13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控制价组成。(三)建设规模:本次磋商项目总投资约553483.13元。

现变更为:“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龙河项目下山段清淤及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预算为425521.37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控制价组成。(三)建设规模:本次磋商项目总投资约425521.37元。

原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见附件)

现变更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峄山镇下山村村民委员会

   址:邹城市峄山镇下山村

联 系 人:贾书记

联系电话:13705472588

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齐鲁时代写字楼24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964997797

六、重要说明:

1、以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本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邹城市峄山镇下山村村民委员会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35

 

附件.doc
文件类型: .doc 81f983b9787d7d3ceec58811719c9359.doc (77.00 KB)

控制价(新)邹城市峄山乡村振兴示范区下山村河道治理暨土地整治工程.doc
文件类型: .doc 45ed63878b8e909fd95fe16588db76b1.doc (1.1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