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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惠农政策

时间:2019-02-15 11:08: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025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评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村镇办→镇村镇办对上报农户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3天)→镇、村、户三方签订改造协议→组织实施→进行验收→拨付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补助金额每年由中央、省、济宁市确定并下达各县市区。责任科室:市住建局村镇科联系电话:526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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