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邹城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生活百科 > 惠民政策一点通

住房保障惠民政策

时间:2019-02-15 11:13: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803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0%;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无车辆或车辆购置价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无注册公司或注册金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兖矿集团在职员工向兖矿集团提出申请),镇街在职工作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社区、单位或兖矿集团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以单位和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兖矿集团进行汇总、调查核实,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市民政局认定中低收入资格;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确定保障对象,进行实物配租或实施轮候。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 5215205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