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发内生动力,邹城市委编办坚持制度引领,实施多维考评,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考核。一是细化党建考核标准,加强事业单位新时代党的建设。联合组织、机关工委等部门,聚焦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设置政治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4个二级指标和11个三级指标、30个考核要点,增加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等考核标准,力求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突出党建考核地位,提升事业单位党建主业意识。以“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引领绩效考核工作,党建考核结果直接决定最终考核等次。把党建总体评价为“好”作为确定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首要条件;总体评价为“差”的,直接定为最低等次。三是坚持党领导一切,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各专业考核委提出的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必须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充分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多维考评。一是坚持分类精准考核。采取分类考核的方式,考准事业单位重点工作和主责主业。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纳入主管部门全员绩效考核,进行季度述职、评议排名,重点强化支持保障功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实地考核职责履行、创新创优、综合测评等情况,重点突出公益属性。二是坚持平时与年终并重。深入推进以季度考核为主要形式的平时考核,实现对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职责履行的日常跟踪监管,平时考核分值占绩效考核总分值50%,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充分履职。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设置200分的“争先创优”加分项,激发单位工作、技术、服务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监管与考核结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深化绩效考核与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衔接配合,实现日常监管与绩效考核有机融合。
三、聚焦激发内生动力,强化结果运用。一是以制度为保证,严格区分考核等次。考核等次设定“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明确合格等次占比不低于10%,避免考核“一团和气”、流于形式。二是以考核促提升,紧盯问题推动整改。根据考核情况,市事考办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列入下年度考核内容,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视情核减编制、降低规格,直至撤销建制、注销法人资格。三是以奖惩树导向,充分发挥考核实效。事业单位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不占用单位优秀人员名额;每年向组织部门推送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及负责人名单,作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重要参考。将各专业考核委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列入后进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履职、提质增效。
文字报道:曾耀
责任编辑: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