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园产权隶属邹城市圣土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邹城市重点规划建设的高标准现代设施农业基地。为了充分发挥邹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培植壮大我市蔬菜产业,丰富广大市民菜篮子,加快我市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观光农业的开发,邹城市圣土阳光农业发展公司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对邹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大束镇水河村南,岚济路旁)资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邹城市圣土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租内容:邹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大束镇水河村南,岚济路旁)占地面积120亩,砖混冬暖大棚15座、寿光型土堆冬暖大棚8座、钢构大拱棚6座、智能玻璃温室1座及其他设备、设施等资产经营权。
二、招租期限及招租方式
(一)招租期限:20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近三年每年纳税30万元以上(以税票或退税证明为准)。
3、投标人和国内知名农业技术咨询部门有长期合作关系(以合同原件为准)。
4、近三年内具有大棚生产蔬菜或销售蔬菜的经验(以生产蔬菜大棚租赁合同或销售合同为准)。
5、投标人法人或其股东名下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租要求
1、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在示范园内主要生产黄瓜、茄子、芸豆、西红柿、辣椒、白菜、菜花、芹菜、土豆等有机蔬菜。承租方按招租方要求每月定时向招租方保证供应蔬菜,给招租方供应蔬菜享受成本价(不含间接成本费用)。
2、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经过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示范园内砖混冬暖大棚15座、寿光型土堆冬暖大棚8座、钢构大拱棚6座、智能玻璃温室1座及其他设备、设施等用途。不得转租他人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在承租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所有建筑物结构和其他设备。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生产经营中,冷藏、运输车辆、生产资料更换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两至三年内生产的蔬菜必须通过有机产品认证,以国家有关部门的资格认证为准。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到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带头作用。
6、承租方须在邹城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该子公司经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 2011 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00分 ,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邹城市招标中心二楼大厅(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流动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2008年-2010年度完税证明(税票或退税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投标人和国内知名农业技术咨询部门合作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近三年内生产蔬菜大棚租赁合同或销售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上午9时0分,地点为邹城市招标中心二楼205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圣土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邹城市致诚建设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大束镇驻地 地 址: 邹城市东滩路2166号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3500
联系人: 詹庆华 联 系 人: 王莉
电 话: 0537-5577239 电 话: 0537-5994948 5296400
传 真: 0537-5577239 传 真: 0537-5272266
电子邮件: zzzxcb@sina.com 电 子 邮 件: zhicheng.zaoj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