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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开始了
2018年04月17日
2018年度邹城市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自4月16日正式开始。
凡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各类零售药店,可自愿向所在辖区镇街人社所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条件和材料分别按照《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16〕4号)要求提供和办理。
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文字报道:孙长磊
责任编辑:孟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