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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交警:严查整治电动车“怪音喇叭”(图文)
2018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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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的来临,不仅仅是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频率增多,一种高亢而刺耳的“怪音”也随之增多,这正是电动车、摩托车上被改装、加装的喇叭发出的怪音,这种声音不仅扰民,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邹城市交警大队开展城区道路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小型汽车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

6月13日早上,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被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吓”了一跳,旁边的市民也都捂起耳朵赶紧避让,民警赶紧示意“发声体”(一辆电动车)靠边停车,民警对其电动车进行检查,被民警拦下后,电动车驾驶人一脸疑惑,“怎么了,警察叔叔?”“你这辆电动车是自己改装的喇叭吧?是违法的,不仅扰民,而且行驶时容易对其他车辆驾驶人和行人造成惊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民警向其解释这样做的危险性,该电动车驾驶人听后懊恼不已,并表示以后不会再驾驶“怪音喇叭”上路了,随后,民警在警车里拿出工具拆除了该车的“怪音喇叭”音响,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这种怪音喇叭在路上行驶极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许多青年人会觉得这样很“酷炫”,殊不知这种行为存在着极高的安全隐患,下一步邹城市交警大队将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继续加大对改装、加装“怪音喇叭”电动车、摩托车的查处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不“刺耳”的交通环境。

 

文字报道:孔翠玲 赵迎

责任编辑: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