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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货物服务采购公告
邹城市水厂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2012年09月28日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邹城市水厂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现场询价采购,现将询价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邹城市水厂设备采购现场询价

二、项目编号:ZZC2012023-XY03

三、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

A

高低压柜类及安装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B

机电泵类及安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所投报货物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3、A包供应商注册资本金需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B包供应商注册资本金需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获取:点击附件下载

六、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9月17日15时前至邹城市招投标中心(太平东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5)现场参与询价,供应商须完整提供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证明材料参与询价,未提供的不进入报价环节。

2、供应商可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且只能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次询价采购需求的采购项目内容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报价应含:设备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随机备品备件及安装费、专用工具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4、供应商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原件、保证金交纳凭证(以上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报价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报价文件第一部分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附件二)

(3)偏离表(附件三);

(4)产品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和图片等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及开发资料、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获奖证书、与采购产品相关的资质、资格及认证文件等资料;

(5)售后服务承诺和维护响应计划;

(6)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第二部分的组成:

(1)报价单。

3、报价文件每部分需单独密封。

八、现场询价步骤:

1、采购人接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2、采购人根据报价文件第一部分和样品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采购人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第二部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退回;

4、采购人根据成交原则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原则和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时,承诺供货时间快者成交;承诺供货时间也相同的,免费质保期优者成交;以上均相同者,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询价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和投诉:

1、各潜在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必须于谈判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或传真至采购人,传真电话:0537-5213610;

2、采购人对询价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上予以公告,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标人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二、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季先生 蒋先生
联系电话:13562412869 13721903686

监管单位:邹城市招管办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37-05317969

十三、以上询价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邹城市招投标网站(www.zcztb.gov.cn)上另行通知。

附件:
ZZC2012023-XY03邹城市水厂设备采购现场询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