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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采购公告
邹城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宫腹腔镜设备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01月17日 

邹城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宫腹腔镜设备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招标人:邹城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宫腔镜、宫腹腔镜设备及手术器械      

三、项目编号:ZZC2012035-F04

四、采购内容:A包:宫腔镜及配套设备1套,预算:53万元;B包:宫腹腔镜1台,预算价:117万元;C包:手术器械1套,预算价:33万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A包投标人所投宫腔镜生产厂家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良好信誉及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B包投标人所投宫腹腔镜生产厂家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良好信誉及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C包投标人所投手术器械生产厂家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良好信誉及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良好信誉及业绩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且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妇幼保健院于2013年2月4日14时前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室(太平东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妇幼保健

办公地址:邹城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魏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4749786/13953750029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9

具体事项及前期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