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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08月08日 

 

当前,全国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村庄(小区)一律设立哨点、门岗,对进入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个人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邹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社区)报告,并立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确需举办的需向所在镇街的社区(村居)或所在单位报备,并制订严格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要求。

四、各类演出、文艺活动、体育赛事、学术交流、线下培训、店庆促销一律暂停举办;各协会俱乐部、健身场所、网吧、影剧院、棋牌室、歌舞娱乐场所、美容店、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市内儿童娱乐项目等密闭性、聚集性场所暂停一切经营活动;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暂停对外开放。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学校、商超、宾馆、饭店、工厂、工地、农贸市场、车站、药店、银行等人群易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人员测体温、亮健康码、规范戴口罩、疫苗接种查验、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监所、隔离点、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除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外,市其他医疗机构(包括没有设立发热门诊的厂矿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各类门诊部、诊所、卫生室)一律不准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必须2小时内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指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规范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七、全市各类药店要做好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药等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上报工作,引导发热患者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所有景点景区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红黄码及发热等健康状况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景区,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隔离检测措施;所有景区景点、旅行社暂不接纳省外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游客,暂停向中高风险区及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派出旅行团。凡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关停。

九、广大群众要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即日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邹城,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确需前往的,离邹前和返邹后均需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范,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请广大群众尽快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抗感染能力,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共筑免疫屏障。

 

 

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