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4日上午8点在邹城市第十一中学(邹城市西苇路999)体育馆集合,不得迟到。
(二)考生需提供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本人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除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外,还需提供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原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报到证
(1)有正式就业单位且报到证已交至上级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提交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调配部门盖章确认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1)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注:国有大型企业(兖矿、电厂等)人员,需加盖所在单位及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人社调配部门及主管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2)报到证丢失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3)此前已就业截至此公告公布之日前已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暂存于就业单位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其他人员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的《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
(三)提供材料装订顺序
1.原件
原件无需装订,按照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排序,整理后备审,资格审核后原件本人带回。
2.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此类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序后,在左上方斜钉后备审。按照《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信、《诚信承诺书》等材料顺序整理,查验后留档。请自备签字笔、双面胶等,现场不提供复印。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备齐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审核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采用试讲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注意事项
见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的《面试人员守则》。
(四)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各环节均严格按照国家、省、济宁市及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认真查阅,妥善安排行程。
1.为避免面试人员聚集,面试人员应服从安排,保持良好秩序,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或伴有咳嗽、咽痛、乏力者,请及时与防疫人员联系。
2.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应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健康码异常的,请及时与防疫人员联系。
3.应聘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邹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邹的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的,请在接到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后或发生相关情况时,立即向招聘组织方如实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对故意隐瞒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的,无论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招聘组织方联系确认。
咨询电话:15589771506
咨询时间:8:3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
1.同意报考证明信
2.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青优计划”(教育类)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