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筑牢我市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凡是10月1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出差、旅游、探亲等)或从境外返回我市,本人未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
2.在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
3.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等,存在隐瞒、缓报、谎报病情、行动轨迹的;
4.私自接纳、容留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居留史人员在家居住且隐瞒不报的;
5.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接诊、收治发热患者的。
二、举报要求
居民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7-5213698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情况等详细内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密工作,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励方式
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经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查证属实,且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掌握的,每举报一例奖励500元。已经掌握的线索不予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仅奖励第一举报人。奖励在举报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