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 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补充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89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69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邹城市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信息表6月份》(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至65周岁)等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8日-10日,具体时间见各镇街公示。
2.报名地点:各村居及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邹城市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信息表6月份》(附件1)。
3.报名材料:
(1)城乡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5)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