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一)围绕制造强市建设、创新驱动、文化“两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二)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等方面;(三)围绕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四)围绕促进农业与农村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五)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六)其他方面。
二、监督方式建议应当围绕2023年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调研,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提出。
三、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监督议题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建议”)
邮政编码:273500
电子邮箱:zcrd8455@163.com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