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交通出行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主城区15处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具体路段附后)。上述路段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
本通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4日
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
- 峄山路(北兴路至唐王河路路段)
- 崇义路(峄山路至邾国大道路段)
- 太平东路(峄山路至金山大道路段)
- 太平西路(峄山路至货场路路段)
- 平阳东路(护驾山路至金山大道路段)
- 平阳西路(峄山路至邾国街路段)
- 护驾山路(唐王河路至义正路路段)
- 普阳山路(平阳东路至崇义路路段)
- 岗山路(北兴路至郭庄立交桥路段)
- 公园路(峄山路至龙山路路段)
- 东滩路(峄山路至昌平山路路段)
- 邾国街(平阳路至太平路路段)
- 矿建路(西外环路至凫山路路段)
- 凫山路(东滩路至顺河路路段)
- 康复路(凫山南路至文圣路路段)
步加强主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交通出行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主城区25处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具体路段附后)。 上述路段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