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木耳大棚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LZZX-2023-1099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木耳大棚建设工程,本项目分A、B两个标包。A包主要内容包括张庄小组简易大棚建设5座及相关配套工程,采购预算为251702.25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B包主要内容包括陈沟小组简易大棚建设3座及相关配套工程,采购预算为151021.35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磋商响应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内容。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评标是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其相关原件仅作为对响应文件进行核实使用。若供应商未将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且不因具有原件材料而改变。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按评审办法规定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共分为 A、B 两个标包,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所有标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如果在两个标包中均排名第一,自动成交金额较大的标包,并放弃其他标包,其他标包中标候选人依据排名递补。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 19日 至2023年6月30日09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
3.方式:供应商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乡镇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木耳大棚建设工程于2023年6月30日09时3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村民委员会驻地
联 系 人: 廉书记
联 系 方 式: 13721907189
代 理 机 构: 山东鲁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义乌商贸城营销中心
联 系 人: 刘洁
联 系 电 话: 15263757755
电 子 邮 箱: Lzjszxgs1987@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外宣网(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 布 人:邹城市张庄镇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鲁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