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备案制)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资格审查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本人在规定时间(上午9:00、下午2:30)前准时到达审核地点。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7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zcsws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511733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1、报考以下岗位考生务必于7月14日上午9:00前到达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邹城市人民医院-303小儿外
邹城市人民医院-301消化内
邹城市人民医院-309神经内
邹城市人民医院-316病理
邹城市人民医院-319耳鼻喉
邹城市人民医院-318急诊
邹城市人民医院-317介入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2临床
邹城市千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临床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601临床
邹城市千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4口腔
邹城市峄山镇卫生院-205口腔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5护理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3护理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216护理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604男护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605护理
邹城市田黄镇卫生院-214中西医
邹城市大束镇卫生院-212中药
邹城市太平镇平阳寺卫生院-213中药
邹城市中医院-507中药学
邹城市中医院-502中医
邹城市镇卫生院-217检验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6检验
邹城市中医院-508检验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1预防
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210影像技术
邹城市镇卫生院-211影像技术
2、报考以下岗位考生务必于7月14日下午2:30前到达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邹城市人民医院-312临床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3临床
邹城市看庄镇卫生院-208临床
邹城市人民医院-320护理
邹城市中医院-506护理
邹城市太平镇平阳寺卫生院-215针推
邹城市人民医院-314针推
邹城市中医院-503针推
邹城市北宿镇卫生院-202康复
邹城市张庄镇卫生院-203康复
邹城市人民医院-315康复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4康复
邹城市镇卫生院-206麻醉
邹城市人民医院-313麻醉
邹城市人民医院-307影像
邹城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104卫生管理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5宣教
邹城市石墙镇卫生院-218财务
邹城市人民医院-321医疗保险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606财务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607计算机
-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第六中学(邹城市护驾山路1299号)
二、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均按如下顺序分别进行排序):
(1)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4)应聘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未领到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19日之前取得)。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7)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近期免冠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
(11)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现金零钱)。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上午12: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邹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37-5117336)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5117336,19963942926
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应聘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3: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附件4:应聘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