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唐村镇包家庄村文化广场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SDHQTC2023-029
三、首次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四、变更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供应商须具备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工程队及以上资质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工程队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组织施工能力证明)。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唐村镇包家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唐村镇包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驻地
联 系 人:刘书记
联系电话:13792391869
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南一百米路西
联 系 人:张建雷
联系电话:18764763950
电子邮箱:sdhq789@163.com
六、重要说明
1. 以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 本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外宣网(http://http://www.zcw.gov.cn//)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邹城市唐村镇包家庄村民委员会
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