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梁超带领检查组对我市《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太平镇白马河荣信港、东滩煤矿全盐量治理工程、中心店镇双桥村奶牛养殖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现场,详细了解《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梁超对我市《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步工作,他要求,要扛牢水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协同配合,依法把《条例》的要求变成工作举措,凝聚水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文字报道:市人大研究室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