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室外工程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SC-2025-ZC001
四、采购内容:本工程为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室外工程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原有沿街房及门卫室拆除、新建站东派出所服务大厅、室外原有道路破除、室外混凝土地面浇筑、绿化种植、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内容,以实际完成的工程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011370.35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预算(控制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等。
注: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证件,要求可以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材料、证件,已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无需再单独提供;若供应商未将相关材料、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不因单独提供了有关材料、证件而改变。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按评审办法规定不予认可。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邹城市外宣网。
3.方式: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8053725683
2.代理机构: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4888号东丽花园东区别墅区20-1
联 系 人:杨祥
联系电话:13206327123
电子邮箱:sc18364778721@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
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4日
磋商文件-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室外工程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doc
招标控制价-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室外工程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docx
设计图纸-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室外工程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