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业余作家中没有比我再幸运的了,我认为。
每月除了能领到上千元的稿酬,还谋到了一门陪城东陈老板遛狗的“美差”。
城东陈老板,在小城可是“特大款’。他曾对我说:“我公司每天的利润够养活城内大大小小作家一年!”
之所以把这差事称为美差,因为这活儿太轻省了———每天下午6点到公园门口等陈老板,然后陪这“主宠”在园里溜达,大约1小时左右时间,陈老板带狗打道回府,我也就下了班。至于报酬嘛,出工一次100元———月底由他的秘书送到我家里。
月底,陈老板的秘书果真把一叠红彤彤的百元大钞送到家,喜得我连呼“写文章真不值”———费力熬神不说,稿酬还那么低……
然而接下来妻子的一番话又让我如芒在背,痛快不起来了。
“你大小也是个文人,在公园里和狗一起陪着陈老板解闷,若碰上你的那些作家朋友,岂不尴尬!要不……”
每天少收入100元,对我们这个低等收入家庭来说影响还蛮大的。为了说服妻子,我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用陈老板给我的第一个月工资到宠物市场买了只小狗,当然与陈老板那只绝不可相提并论。
每天傍晚,人们总会在公园里见到体态各异的两位遛狗人:一位高高瘦瘦戴着眼镜,一位体态臃肿肥头大耳。
公园的人都说,我们俩是宠物最真诚的主人,爱心可嘉。我心里喜滋滋的。
然而陈老板的一句话又把我重重打回了“十八层地狱”———他对身后的秘书说:“作家也真不容易,从明天起,他陪我的待遇每天提到150元,跟霸霸(宠物狗名)伙食费一样高!”
作者:仲维柯
- 上一篇:从一颗树开始(外一首)...
- 下一篇:春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