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路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路灯提升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0-0701
四、采购内容:
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路灯提升工程,采购内容为8米太阳能路灯36套,C25商砼基础及预埋件。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53856.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
3.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必须将上述资格证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3日;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投资邹城-乡村零星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8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香城镇
联 系 人:张广生
联系电话:15963705989
代理机构:鸿晟(山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圣北路147号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13639449210 19905470595
电子邮箱:2569976886@qq.com
十、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进入开标室时应自觉佩戴口罩。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
邹城市香城镇张桃园村村民委员会
鸿晟(山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