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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山东首届无人机旅游航拍大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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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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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无人机航拍摄影、摄像热潮,鸟瞰好客山东之美,展现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的魅力。新华网将联合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举办生态山亭 养生福地--好客山东首届无人机旅游航拍大赛,通过大赛发掘山东优质无人机摄影作品,借此更好的传播山东旅游、宣传好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
    一、指导单位: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新华网 枣庄市旅游与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山亭区人民政府 新华网山东频道
    四、协办单位: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
    五、支持单位:山东省17城市旅游局(委)、景区等涉旅单位
    六、活动方式:社会征集+新华网无人机团队拍摄+团队采风
    七、活动时间:
    1、启动仪式:2017年8月25日,山亭区徐庄镇翼云柜族部落
    2、征集拍摄时间:2017年8月25日起至10月31日
    3、评选、投票时间:11月1日,持续7天
    4、颁奖时间:11月下旬
    八、拍摄内容:
    1、山亭区内的相关景区、景点、城市面貌等相关资源
    2、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内的涉及的相关城市;
    3、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内的涉及的相关景区;
    4、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内的涉及的其他相关企业。
    九、参赛方式:
    参赛选手将作品发送邮件至:395057586@qq.com,发送标题需包含【生态山亭 养生福地---好客山东首届旅游航拍大赛】字样,邮件中注明联络人真实姓名、联络方式。
    十、参赛规则:
    1、参赛选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不得提交违禁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
    2、比赛仅接受无人机拍摄的原创摄影、摄像作品。所有作品必须在2016年9月至2017年间拍摄。参赛作品必须配有相应标题和文字说明,并注明作者、拍摄地点、拍摄日期和片中所涉人物。参赛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
    3、参赛选手可以以单位报名,也可以个人报名。
    4、摄影作品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但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视频内容可剪辑配乐,可添加简单字幕等元素,但不得添加非无人机拍摄内容或特效内容。
    5、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6、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
    7、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
    8、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边长不小于1500像素的带有拍摄数据的入选作品文件,及作品原图。前述文件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也可由机构推荐,每篇作品要附2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标注拍摄机型;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参赛用户协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0、参赛作品中,图片统一格式为JPG格式(1张),视频格式为MP4,时长在5分钟左右。
    十一、评选规则:
    1、评选时间:11月初,约7天时间。
    2、评选单位:生态山亭 养生福地--好客山东首届无人机旅游航拍大赛作品评选委员会。
    3、评选办法:网络投票+专家评选
    4、评选奖项:
    1)图片组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旅游产品(山亭区旅游大礼包)。
    2)视频组
    一等奖作品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3000元旅游产品(山亭区旅游大礼包);
    5、结果公布方式:新华网山东频道活动公示区对外公布。
    附:参赛用户协定
    1、参赛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拍摄地有关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
    2、参赛者认同大赛所有上传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参赛者作品提交上传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与摄影大赛相关的免费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
    3、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于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参赛者特别授权主办方以自己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主办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报酬或承担任何义务,也无须另行通知。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拍摄器材等信息。
    5、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参赛者需应主办方要求提供作品的未经处理的所有相关原始文件及数据。
    6、主办方对本次比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7、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同意主办方最终做出的评选结果。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以及《新华网用户协议》的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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