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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道德模范的决定
2008年05月17日 

20019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积极行动,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实践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模范典型。为切实发挥他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倡树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市文明委联合驻邹各大企业于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评委会初评、群众投票、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王文真等20名同志“全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海洋等32名同志“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道德建设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再树新形象,再展新风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共同提升全市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1、全市道德模范名单

2、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513

附件1:全市道德模范名单

(共20名)

一、孝老爱亲模范:(6名)

王文真 钢山街道西关居委会主任

陈继英 城前镇大柳峪村村民

魏传兰 中心店镇大赵村退休教师

张振东 山东里能里彦煤矿有限公司四监区教导员

田振凤 凫山街道田庄社区居委会居民

张厚玲 北宿镇东毛村村民

二、见义勇为模范:(4名)

唐村镇机关干部

齐崇良 唐村镇西颜村村民

辛庆明 香城镇辛沟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