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迎接十八大召开的关键一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历次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抓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全面推进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建设“产业发达、城乡秀美、文化繁荣、民生殷实的和谐幸福新邹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道德保障和文化条件。
一、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突出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的新要求,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引导市民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习惯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实现行业创建与市民素质提升相互促进,大力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1、建设公务文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解放思想,增强干事创业本领,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文明服务、文明管理水平。以政府为主导,引领诚信邹城建设。继续开展“百科创优”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2、建设社区文明。利用市民学校、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设施,根据居民需求科学安排市民教育授课计划,以“新市民”为重点,分批次、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文明素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小区”、“好邻居”、“幸福家庭”等群众性评选活动。
3、建设乡村文明。继续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计划,以“文明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为重点,继续培养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村”和“文明卫生示范户”,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深化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确定一批创建文明集市示范点。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机构。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创建和“好婆媳、好妯娌”等评选活动,总结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4、建设校园文明。深入持久地开展感恩教育、中华诗文诵读、才艺培养“三项活动”,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开展行为规范、安全常识、心理健康、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养成教育;在全市中小学中开设“文明礼仪实践课堂”情景模拟教学,评选推广“文明礼仪实践课堂优秀教案”。加强中小学生礼仪教育,适时举办“礼仪展演电视大赛”。充分利用好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建设,做好乡村少年宫的管理和使用。
5、建设诚信文明。在个体经商户中,深入开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善待员工的教育。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文明行为教育。在各行业窗口单位,开展“百家窗口创文明、诚信服务铸品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组织成立市民文明素质巡访团,对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量化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工商户”评选活动,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文明邹城”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喜迎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把形势政策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组织开展理论宣传、政策宣传、道德宣传系列活动。
6、深入学习宣传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等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邹城实际,研究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方法和路子,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操作性强的理论研究成果。组建“形势政策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活动。
7、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组织好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开设“身边好人”网上论坛,并从中发现、宣传、推荐2012“感动邹城”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进行表彰,积极参与推荐省、济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进一步做好关爱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活动。
8、开设“邹鲁大讲堂”。充分发挥我市人文历史资源丰富的优势,搭建群众教育新平台,创新宣传教育模式,采取专家讲座、百姓讲坛、电视专访等形式,宣传我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培养市民群众热爱家乡、热爱邹城情怀,增强市民群众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9、继续开展“全民读书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居、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校园为重点,掀起全民阅读高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推进法律法规常识普及。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开展特色创建活动
群众是文明创建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文明创建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加强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和指导,增强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0、开展 “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和清明节、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和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举办好“庆六一”“庆三八”“庆重阳”等特定人群的文化活动。
11、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协调机构,成立邹城市志愿服务协会,整合全市志愿服务资源,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机制化、常态化。开展“快乐节假日”等志愿服务活动,以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引领,掀起全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
12、开展“文明拍客在行动”活动。号召市民群众随时随地抓拍文明行为和文明故事,通过媒体寻找文明市民、向文明人赠送鲜花礼品等形式,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倡树文明新风,展示邹城人民和谐幸福的生活新貌。活动结束后,对优秀作品评选表彰。
13、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开办“交通文明指数每日播报”栏目,对各重要路口、路段交通文明情况每日进行播报;制定文明路口评选标准,组织“文明路口”评选。开展“爱心玫瑰”文明乘车劝导活动,养成市民群众文明乘车、文明驾车的良好交通习惯。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年精神文明建设要点,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大提升。
14、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全年精神文明工作方案和配档表,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监督落实。省市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联合主办、承办、协办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大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及时更新专题专栏内容,传播文明知识、颂扬文明行为、评议不文明现象。在城市主要街区设立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和宣传栏,利用多种载体和手段,宣传先进文化、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表彰、宣传、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形成崇尚先进、争先创优的舆论氛围。
16、加强对文明单位、文明村居的日常管理。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居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指导力度,规范档案管理,提升创建档次。继续实施“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不断扩大共建范围,提升共建标准,抓好监督落实。进一步扩大县级文明村居的创建力度,完善考核细则,将文明创建成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加强对各单位镇街精神文明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采取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适时评选推广一批精神文明创新案例,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