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明办发〔2014〕2号
关于“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建设文明乡村和幸福家庭,确保“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通过举办“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家庭,帮助农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改进生活方式、提升文明素质,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向纵深拓展。
2、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施教,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坚持分级分类,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坚持学以致用,密切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质量第一,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3、目标任务。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层层培训宣讲骨干,深入农村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把全市行政村(农村社区)指导员和一半以上的农村中青年妇女培训一遍。
二、培训对象
主要培训镇街宣讲骨干(宣传委员、妇联主席)、行政村(农村社区)“三新”指导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村妇代会主任等)。
三、培训内容
围绕乡村文明行动各项任务,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培训教育:
1、家居美化净化方面。以村居、庭院、居室及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净化和衣物摆放、饮食卫生、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改善等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普及农村改厕、水质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知识,引导农民参与除“四害”活动,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家庭伦理道德方面。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为重点,以身边各类道德人物为宣传案例,围绕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礼仪行为等方面,开展家庭美德、文明礼仪、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道德素质。
3、亲子教育方面。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开展亲子共成长教育,教育农村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传播家庭教育知识,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4、文化娱乐方面。教育引导农民了解、掌握各类文化设施使用方法,提高学习科学知识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开展大众化的文化娱乐知识教育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在参与中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5、身心健康方面。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在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困惑,围绕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家庭收入困难、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保障、家庭关系紧张、子女升学就业压力等方面,开展针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精神)疾病防治,培养农民养成一定自制力和调节力,提高心理素质,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四、培训安排
2014年—2015年,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在全市农村开展大规模“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个镇街每年不少于5期,每期不少于60人规模,组织对所辖行政村(农村社区)指导员、农村中青年妇女进行培训。
五、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活动是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的重要措施。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活动要求,制定细化各种活动方案,明确各自责任,密切配合支持,认真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由相关部门、各镇街组成“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配合的“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工作格局。
2、注重培训实效。实行层层负责制,层层制定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建立由专业人员和志愿人员组成的培训讲师团,层层分类举办骨干培训班,层层督导考核,确保培训实效。在培训内容、方式方法上要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增强针对性,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要发挥现代传播手段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作用,运用广播、电视、录像、网络等多种载体,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扩大培训覆盖面。要发挥道德讲堂、妇女之家、文化大院、文体广场、文明一条街、善行义举四德榜等资源优势,满足农村培训要求。
3、规范督查管理。要注意建立“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档案,认真记录培训时间、内容、人员、成效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电子档案,动态掌握培训进程。要定期统计培训场次、人数等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层层负责,确保实效。市文明办、市妇联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不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查看材料、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座谈了解、电话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培训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将纳入乡村文明行动有关考核,并将采取适当形式,对优秀宣讲骨干、工作突出的镇街进行表彰。
附件:
1、2、
邹城市文明办
邹城市妇联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