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新闻意识。市委、市政府的每一项工作,与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都需要社会舆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要重视舆论宣传,学会掌握舆情信息,了解新闻知识和媒体发展趋势,积极为我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主动和善于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学会利用新闻媒体为推动工作服务。
(二)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选题策划。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新闻发布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明确专人分管,明确专门科室负责这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每一次新闻发布会。特别要重点围绕我市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民生工程、生态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收集民情民意,提前作好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选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三)要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要在各自媒体上开设“新闻发布会”专栏,及时把新闻信息传递给公众。《新邹城》要刊登重点答问材料;邹城人民广播电台要播放全程录像实况并重播1次以上;邹城电视台《新闻联播》要播发消息,并在《新闻联播》节目之后播放全程录像实况;“邹城外宣网”和“邹城政务网”要对发布会进行会议预告和文字、视频实录。
(四)建立新闻发布会的监督考核机制。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如果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或有义务发布而未发布等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相关情况的汇总整理和考核工作,及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