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外宣网 今天是
新闻动态
社会新闻
邹城交警:开出新能源汽车处罚第一单(图文)
2018年04月09日 

 

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还是普通机动车都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不,在邹城市一名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因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正在执法直播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4月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邹城市交警大队在金山大道与平阳路交汇处执勤开展执法大直播,一辆蓝色新能源汽车向民警驶来,民警注意到该车前方原本应该悬挂车辆号牌的凹槽被车辆品牌标志取代,于是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在核实驾驶人身份的过程中,该车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为什么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件事,这位驾驶人辩称:“这是一辆新能源汽车,我还没拿到号牌。”可民警随后的一个发现推翻了这位驾驶人的言论,民警在该车的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副号牌,经查询这副号牌就是该车所登记的号牌,瞬间,这位驾驶人哑口无言。原来,这位驾驶人早就拿到了车辆号牌,只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新能源号牌目前还未普及,不悬挂号牌也不会被处罚,而且,不悬挂号牌就不会被电子监控抓拍到,这样就不用面临记分罚款了。不料,她这次被交警带了个正着,成为邹城市新能源汽车处罚史上的第一例。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的规定,对这位驾驶人作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未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邹城交警提醒:新能源汽车应当到车管所登记注册,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路行驶。

 

摄影报道:孙志刚 宋荣杰

责任编辑:杨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