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孟祥玉的提请,于2019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任命:
丁淑英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新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新敏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海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之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天翔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长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计亮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允庆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庆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科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洋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铁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海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德元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孔祥颖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孔 鑫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明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付国英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 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芝营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贵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长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东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乔辛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仲维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呈礼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庄建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华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圆圆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翔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 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 岩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中平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圣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灿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治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宪敏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长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东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会荣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利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秀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秀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奎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振水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丰慧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莹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步长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开来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本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 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蓉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闵凡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广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夫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世铭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民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记堃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兴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兵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怀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春彦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宪珍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庆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苗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光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士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昭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孟秀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长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伟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亚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庆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骆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洪卫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井香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井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学亮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永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相燕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文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发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扬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玥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海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姬中成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文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常 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葛清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延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来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殿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广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詹 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颜 成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 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建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