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届邹城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家庭中有积极投身防疫一线的成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全家给予大力支持的优先推荐。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邹城市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包括在本地工作、学习、生活、投资创业的外地人士的家庭,均可参评第四届邹城市“文明家庭”。通过层层推荐、选拔,最终评选表彰全市“文明家庭”30个。
三、评选步骤
(一)组织发动(2020年3月31日前)。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要全面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为抓手,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以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申报推荐(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本行业或本单位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经基层群众评议、单位审核把关后,推荐参选名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审表彰(2020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市文明办、市妇联将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评审,确定出30个拟命名的第四届邹城市文明家庭,并在邹城外宣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部分文明家庭参评省市级文明家庭。
(四)学习宣传(2020年5月至12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激发广大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在社区和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注重质量,严格把关。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认真对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优秀家庭”评选出来。
(四)认真落实,及时上报。各镇街、市直各部门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推荐家庭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文明办,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表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材料及申报表内的全家福照片报送电子版即可。市文明办地址:市委1号楼280房间,邮箱:zcswmb@126.com,联系电话:5213553。
附件:1.邹城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2.邹城市文明家庭申报表填写说明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邹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