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晋春请求辞去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01月01日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晋春请求辞去邹城市人民法院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3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晋春辞去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邹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