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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十佳爱心使者”的决定
2005年11月15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市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爱心献社会,温暖你我他”活动,在全市大力营造弘扬传统美德、倡树时代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单位于2002年10月下旬至2003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了我市“十佳爱心使者”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选出了一批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关爱他人,积极奉献社会的典型。通过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经组织考察、公示宣传、群众投票评选和评委会评议等程序,评选出邹城市“十佳爱心使者”,他们是:邹城市制革厂厂长马加朋、钢山街道西关居委会主任王文真、大束镇匡庄农村信用社主任王宗军、九三中学校长刘洪恩、大束镇土旺村党支部书记杜荣法、邹城市粮食局铁西自选商场经理陈桂云、北京发屋经理张策、邹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周萌、城前镇小柳峪村农民徐文秀、中心店镇小赵小学教师魏传兰。
  同时,邹城市瑞升机械公司经理马祥友,邹城市自强集团党委书记、经理马祥富,邹城市新星车队职工李文平,城前镇东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召现,杏花村小学校长孟凡德,郭里镇敬老院党支部书记陈西俊北宿镇东亢村农民张厚苓,邹城市育英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步德明,邹城市技工学校团委书记赵咏梅,恒泰玻璃纤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逄建华等10名同志荣获“爱心使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希望广大市民学习“爱心使者”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格,以他们为表率,争做品德高尚、行为优良的文明市民。

200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