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文】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很高兴邀请到邹城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淼女士,邹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赵向东先生,邹城市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王凯先生,邹城市纳税服务中心主任温晓响先生,请他们共同为大家来介绍税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有请周局长介绍有关情况,有请。
【周淼】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为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邹城市税务局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税费服务新举措,以“精准贴心、智链服务”提升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政策护航 精准贴心细落实
为了更好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邹城市税务局多渠道、多方式交错发力,助力企业高质高效发展。
一是用实数据,靠前服务为纳税人“增动力”。加强完善“一户式”定制服务,细化“政策标签”,为企业精准画像,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智能语音电话、微信等渠道,在政策发布的第一时间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最新政策;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分析识别纳税人的个性需求,如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沟通交流群,及时分享最新政策,解答纳税人政策疑问。
二是走访调研,真情暖心为纳税人“添活力”。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点精准对接纳税人需求,深入企业前线,多次开展“点对点”纳税辅导,将延续性政策变化情况、优惠政策期限变化情况及时传递到纳税人手中,“量身定制”辅导政策,精准解决企业难题,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纳税人应享尽享。
三是贴近实际,普惠宣传为纳税人“聚合力”。强化线下纳税服务质效,注重税费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给纳税人提供最及时、最真切的帮助。为帮助大学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更好地就业创业,邹城市税务局联合街道人社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开展税收优惠进社区政策宣讲活动,普及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其送上政策“及时雨”。
智链赋能,精细服务心体验
邹城市税务局锚定“智慧税务”建设目标,探索“以数治税”新路径,改造升级“智慧办税云中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化、精细化服务。
一是“云中心”发力,打造智慧办税新体系。以信息技术支撑智能化服务,设计建造智慧办税云中心,集成主分厅直联互通、前后台一线联动、远程视频帮办、智能提醒推送、线上核实约谈五大功能,实现办税厅远程统一指挥调度、“智能咨询”全天候、“远程帮办”全覆盖,持续打造智慧云端税费服务新格局。我们已对全市52家重点税源企业、 97家涉税中介机构纳入“点对点”辅导,覆盖8600余户接受代理记账服务的企业,充分发挥了以点带面的行业乘数效应。今年以来,共召开主分厅视频会议12场,与纳税人端远程连线32次,智能电话外呼1.5万户次,短信分类推送10.8万条,为精细服务提供了强支撑。
二是“大数据”指向,筑牢精细服务大格局。牢固树立“以数治税”理念,落实精细服务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分析应用功能,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岗位等事项进行实时监控。利用大数据信息进行“穿透式分析”,将数据分析结果和日常征管工作紧密结合,打造“管服一体”新模式,推动征管质效提升。我局依托税收大数据搭建智能标签,汇集生成减税降费“红利账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一键”精准“投递”,现已精准推送2024年“红利账单”3.5万余条,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负担、增动力。
协同问办,打造征纳新格局
深入践行孟子“民事不可缓也”的思想,通过“法治+共治”协同问办,打造执法零过错、矛盾零激化的征纳新格局。
一是以法治强根基,精确执法“零过错”。在办税服务厅成立“和为贵”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茹意”解忧驿站,集中全局业务骨干、公职律师17人,成立“枫桥税和”律师专家联盟,由“专家服务团队”主动参与涉税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涉及税费问题咨询解答工作,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及时解答指导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
二是以共治聚合力,矛盾争议“零激化”。坚持“内外双联动”服务机制,业务股室和税源管理分局常态化驻厅办公,形成纵向流畅、横向协调、管服联动、统一高效的“监、管、服”立体式格局,实现了简单争议现场受理、现场解决。积极与不动产、医保、社保等部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协同共治,将税收治理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矛盾争议调解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实现税费服务零投诉、零纠纷。
下一步,邹城市税务局将紧紧围绕邹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升站位、改革创新,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打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杨思文】感谢周局长介绍,下面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媒体名称,谢谢。
【济宁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今年的高频词汇,请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开展情况?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赵局长来解答。
【赵向东】谢谢您的提问。
今年以来,邹城市税务局立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始终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税收服务的重要抓手,在股权转让、个税汇缴、研发优惠等方面创新服务举措,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到税务部门惠企利民的决心和成效。
一、协同共治,打造股权转让一窗办
为深入推动税惠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事,邹城市税务局积极参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多部门探索开展的“婚育户权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个人股权转让方面,税务部门直接通过系统承接工商部门股权转让申请,纳税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将完税证明和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整合为一件事,解决了个人股权转让流程较多、提交材料杂、办理时间长的难题。
二、一键发送,打开个税汇缴新思路
为了精准疏通个税汇缴堵点,提升汇缴申报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我局积极创新汇缴辅导路径,充分利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短信精准推送的系统优势,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特点,编纂21条短信模板,从政策辅导到流程操作,结合申报信息,通过个税APP精准推送至纳税人,在减少对纳税人打扰的同时,也充分调动纳税人自主申报积极性和获得感。
三、精准指导,落实研发优惠全享受
邹城市税务局不断深化与科技部门协作,采用“税务管家”工作模式,一户一策联合辅导,解决了税务部门不精通研发,科技部门不了解税收政策的弊端,高效打造了专业化、精细化、便利化于一体的创新服务新环境。
下一步,邹城市税务局将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强化部门协调合作,不断优化办税体验,打造高质量的税收营商环境,努力做到纳税服务勤一点、税费争议少一点、群众满意多一点。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邹城在线】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的工作人员。请问税务部门在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温主任来解答。
【温晓响】感谢您的提问。
邹城市税务局以2024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打造了“同舟”涉税专业服务品牌,通过“专区+专群+专员+专场”模式,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准确掌握最新税费政策内容,引导其积极发挥税企“连心桥”作用,做到“服务一企,惠及千家”,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一是双向奔赴,设置“专区”来厅即办。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涉税专业服务专区,同步配置了网上办税电脑,承接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的全量税费业务,为疑难复杂业务提供专业高效的办理服务,对集中批量业务提供线上预约办理服务,有效减少办税排队等候时长,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二是贴心服务,组建“专群”精准辅导。第一税务分局组建线上实时互动的服务专群,中介机构线上咨询、服务专员时时提醒,在无差别服务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精细化服务需求。根据日常涉税中介咨询、办理情况,对咨询次数较多的问题进行梳理,精准推送相关税费政策,税务专家一对一讲解,手把手辅导,为涉税中介行业和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是在线答疑,精选“专员”纾困解难。选派办税厅、业务科室骨干力量担当服务专员,精准对接涉税中介代理企业多、事项繁杂、办税时间集中等需求特点。依托云端服务“微信群”“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在线答疑解惑、提前预约业务,为涉税中介机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了渠道,提升了办税效率。
四是问需问计,举办“专场”精准培训。通过线上微学堂授课、线下手把手教学等方式,组织专题培训三场,覆盖700余人次,为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讲解新版电子税务局业务操作、最新税费优惠政策、涉税风险等关系密切的知识,积极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了“以点带面”的行业乘数效应。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邹鲁融媒】各位领导好,我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大家都比较关心个人所得税的征缴问题,据了解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即将进入最后办理阶段,能不能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政策?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王股长来解答。
【王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四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2号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是明确了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是规定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是明确了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未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杨思文】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以及媒体记者的关心关注,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还有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市税务局,联系电话是0537-5717615,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