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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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党组成员、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樊永来先生,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瑞广先生,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磊先生,共同为我们介绍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樊队长介绍有关情况,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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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永来】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来介绍一下邹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济宁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两山理念,面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任务目标,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执法能力,锻造环保铁军队伍,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执法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把的主基调贯穿于环境执法全过程,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重拳出击,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实施行政处罚18起,罚款152.5万元。

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聚焦经济开发区、化工医药行业等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严格落实环境空气污染高值区和大气污染源远程监督帮扶机制,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走航、PID等科技执法手段精准发现、解决了涉气突出环境问题39项,立案处罚5起。在影响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VOCs深度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5次,对50余家工业企业、涉气污染点源的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项,严厉打击了一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偷排偷放、在线监测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对重型柴油货车OBD造假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抽检不合格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起,罚款1.6万余元。

二是深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两打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事关全市环境安全稳定,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予以打击。以焦化、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企业为重点对象,采取线上排查+线下精准打击的方式开展摸排整治,实施造假行为盯防,发现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查处打击。截至目前,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8.03万元;办理涉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1起,涉及危险废物88.88吨,刑事拘留犯罪分子1人。

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落实中央、省、济宁市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3批次,检查自然保护地8处,通过卫星遥感+现场检查的方式发现涉自然保护地问题4起,对1起自然保护地内未批先建问题实施行政处罚,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汛期期间,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及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汛期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检查排水工业污染源、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等涉水污染点源31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问题31项,实施行政处罚2起,罚款6.6万余元。

四是深入开展第三方检测机构造假专项整治。紧盯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线索,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站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以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态度和决心纵深推进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清朗清新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检验机构造假行为2起,罚款14万元。利用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平台等数据信息,深挖造假链条,延伸上下游相关单位,查处自行监测造假违法行为4起,移送有关部门予以罚款6万元,其中1起涉嫌犯罪系列造假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二、持续优化帮扶引导,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践行刚性执法+柔性服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科学调整、动态更新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视情免除现场执法或实行非现场执法,减少企业迎检负担。截至目前,共将3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监管148家次。

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当事人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截至目前,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件、减免处罚金额52.75万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触动企业思想弦,引导其由被动领罚主动守法转变。截至目前,集中开展普法帮扶指导等活动4次,有效帮助企业及时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了良好的知法守法环境。

三、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坚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生态环保中心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以不断创新优化执法方式为方向,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一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按照全年、全域、全员、全过程的指导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与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实战练兵与理论练兵相结合,开展全员实战练兵活动,促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结合日常监督执法、违法案件查办、监督帮扶行动、队伍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贯穿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问题整改等执法全过程,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质效,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二是深化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打造了党建铸魂红色执法品牌,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等特色内容引领效果显著;分步实施了办公办案场所形象提升工程,全面做到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统一;强化执法装备配备,走航车、无人机等一批高科技执法装备逐步列装执法队伍;集成了用电监管、污染物快速溯源、视频监控等先进功能的智慧监管平台辅助执法功能显著;覆盖执法活动全流程的监管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执法监督工作质效齐升,执法机构运行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科技化。大力实施无感执法,在全面应用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的基础上,综合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管、排污许可、固废监管等各类监管平台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截至目前,非现场执法比例已达40%以上,利用排污许可监管平台、在线监测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实施行政处罚3起,罚款45.6万元。通过应用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34项执法发现问题实施了线上整改核销。将走航车、无人机、光离子化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红外热成像仪等科技装备充分运用到综合执法活动中,提升执法效率,通过科技化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3项,实施行政处罚2起,罚款13.75万元。

下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发扬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精神,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邹城贡献更多环保力量。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李冰】好的,感谢樊队长的介绍。下面,我们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名称。谢谢。

邹城电视台】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电视台的记者。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一直都是影响百姓生活质量的大事。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李冰】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杨瑞广队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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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广】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始终是生态环境部门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我们紧紧围绕广听、细查、严打、深治四个方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广听就是开门听信访,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公开生态环境信访渠道,像大家熟知的12345热线电话、生态环境部山东生态环境等微信公众号都可以及时将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反映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通过这些渠道将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收集到位细查就是详细调查,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调查生态环境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查明排污单位主体、污染危害,明确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以及进一步的整改方案。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监测监控等技术手段,确保调查过程科学严谨。严打就是依法处理,存在违法建设环境污染项目、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逃避监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起诉,采取严厉的法治手段打击群众身边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治就是深度治理,对于通过工艺调整、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就能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治理,确保达效;对于需要通过治理工艺升级改造进行治理的,采取长效监管措施,督促完成整治提升。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新邹城】各位领导好,我是新邹城网站的工作人员。柔性执法是护航企业轻装前行的重要举措,能否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生态环境柔性执法为企业减负降压的具体内容?

李冰】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杨磊队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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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磊】按照20217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为确保行政处罚法关于轻罚、免罚的规定落实到位,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省、济宁市均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其中,山东省规定有不予处罚情形11项;济宁市在涵盖山东省相关轻罚、免罚情形的基础上,将不予处罚情形扩展至22项,明确减轻行政处罚情形4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项。22项不予处罚情形中,针对首次违法行为的情形有13项,例如:露天刷漆或焊接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临时性生产和服务活动,对于首次发现且属于生产工艺以外的偶发性行为的,只要按期限进行了改正,是可以免予处罚的。针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于非有毒有害污染物单因子超标0.1倍以内,或pH5以上10以下,或噪声超标1分贝以内等违法情节轻微的,次日完成整改并达标的可以免予处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若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就主动停工,并且没有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予以免罚;未验先投的建设项目,在项目投用不超过6个月,环评规定的环保设施、措施均落实到位,且按期限改正的,也可以免予处罚。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济宁市政府官方网站搜索查询《济宁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及《济宁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4年版)》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邹城在线】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工作人员。请问对于明年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李冰】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樊队长回答。

【樊永来】2025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推进美丽邹城建设的重要一年。邹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锚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以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主方向,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战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建设规范化执法铁军队伍。2024年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规范,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强化办公办案场所建设,规范信访接待、调查询问等执法关键环节;对照配备标准强化执法装备配备,更新老旧执法装备,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及时为新入职人员配发执法证件及服装,规范执法着装,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做好执法培训,为执法人员提供优质的培训课程,练内功,提升本领;大力倡树在干中学、以干代练的大练兵指导思想,力争通过学习提升在大练兵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各项污染防治领域执法监管,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突出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水质溯源等科技化执法手段的运用,强化贯彻线上巡查+线下排查等新战法,精准发现、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在夏季持续高温、汛期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偷排偷放、在线监测失真失准、应急响应空转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危废倾倒、第三方监测造假等重点领域环境违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铸造优良的生态环境法治环境。规范开展行政处罚及案卷评查,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强化包容审慎的理念,严格对照省、市不予处罚情形,依法依规实施减免处罚。发挥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在调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频次方面的作用,确保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持续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培训和帮扶指导活动,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造透明、阳光的生态法治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李冰】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和媒体记者的关心关注,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有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联系电话是:5292827

今天的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

 

添加时间:2024-11-22 14: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