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明办发[2011]5号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爱卫办决定在全市农村联合开展“文明卫生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从2011年3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村居集中开展以“文明卫生进村入户、健康生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卫生户”创建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卫生户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提高农(居)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家庭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共享新生活,不断推动和谐农村建设。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家庭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互敬互爱。邻里和睦,团结友善,互谅互助。
3、积极参加各类环保行动,讲究生活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
4、门前、墙侧无垃圾、污物,无乱倒乱放现象。房前屋后院内植树、栽花、种草。无乱搭乱建现象。
5、院内地面平整清洁,车辆、农机具摆放合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无杂草杂物,环境整洁美观。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客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干净,衣被整洁,叠放整齐。厨房灶台洁净,餐具摆放有序,无积水、污物,防蝇鼠。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
各镇街、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每个镇街推荐5个示范村、80—100个示范户,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联系电话:5213553,传真:5214934,电子信箱:zcswmb@126.com)。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日—8月1日)
各家各户按照评选标准,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查漏补缺,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各镇街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指导检查,适时开展评比活动,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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